再生能源事業
再生能源事業,係以投資興建再生能源發電系統為主。負責投資興建之電站專案公司(Special Purpose Vehicle, SPV),係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電業法之規定,與台電公司簽訂電能購售契約(固定購售電費率、購售電期限20年),其所生產之電能以售予台電公司為主,並藉由融資槓桿提高投資效益。
太陽能發電
我們是國內投資興建太陽能發電系統的先驅,於2010年設立子公司(陸海天新股份有限公司),完成國內首案之興建,接著於2012年起與專業服務團隊(天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)建立長期合作關係,開始新設電站控股/專案公司,快速進行太陽能發電系統之投資興建。統計至2014年底,我們參與投資興建的專案,已逾百案,裝置容量累計逾30 MW。興建後的運轉與維護,因由專業團隊委託經營,故如預期地,為公司帶來穩定的收益。沼氣發電
沼氣發電,係利用有機廢棄物(如禽畜糞尿廢水、廚餘/事業性有機廢棄物、農業廢棄物、水肥等)經厭氧發酵產生沼氣,再將所產生之沼氣作為燃氣引擎之燃料,進而帶動發電機產生電能。【首案介紹】
公司首案位於嘉義縣「張林素梅畜牧場」,約進行了一年的規劃,於2016年初設立子公司(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)投資興建,同年年底開始試運轉(由當時的農委會曹主委主持),首案概述如下:
1. 使用原料:豬糞尿廢水(主要原料)、農林廢棄物(輔料)。
2. 沼氣產生 :
(1) 將未固液分離之豬糞尿原水注入濃縮池,藉由沉澱將較濃之沉澱物抽出至厭氣發酵槽。
(2) 濃縮池之上層液則溢流至原有三段式處理槽進行處理。
(3) 厭氧發酵槽利用兼氧菌和厭氧菌來處理可生物降解的物質,其過程有水解作用、酸解作用及甲烷化作 業,而產生沼氣。
成份 | 含量(%) | |
甲烷(CH4) | 45.0 ~ 60.0 | |
二氧化碳(CO2) | 25.0 ~ 45.0 | |
氮(N2) | 0 ~ 0.3 | |
氫(H2) | 1.0 ~ 5.0 | |
硫化氫(H2S) | 0 ~ 3.0 | |
氧(O2) | 0.1 ~ 0.5 |
3. 脫硫處理(沼氣發電前):
沼氣中的硫化氫(H2S),是一種腐蝕性氣體,並需經過脫硫程處理,降低含硫成分,以免其造成沼氣發電機等金屬器械之腐蝕而減少其壽命。本計畫採生物脫硫技術。 |
4. SCADA系統特點:自動進料、自動監控、槽體溫度控制、自動攪拌系統、沼氣成分自動分析、引擎混合比自動控制、各項數據遠端監控,以減少人力需求。
5. 產電:採沼氣發電引擎(CHP熱電聯產),產電躉售台電公司,同時增加環保綠電產出。
6. 沼渣沼液再利用(厭氧發酵後): 農地肥分使用、綠藻養殖。
7. 預期成果及效益 :
【現況環境三段規劃方向】
本公司對現況環境三段規劃方向如下,供有興趣共同投入者參考。